恩施合同纠纷律师-合同纠纷找谁索赔

发布时间:2023-02-23 17:16:33 来源:公司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经济补偿金指在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按照法定标准,一次给予劳动者以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对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1995年1月1日施行的《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其中“有关规定”是指劳动部于同日执行的《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

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的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原件,如是复制件,须与原件核对并加注明后,将原件退还),银行和帐号。状上的原、被告名称,须与营业执照、合同章相符合,如不一致或被告主体已变更、合并、关闭,需加以说明,并提供被告现在的准确所在地。

依据我国法第二百二条的规定,基层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签订合同双方不一定都要盖骑缝章。《民法典》里提到,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是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那只要双方当事人都有签字或者盖章,则该合同就算成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有效力的合同是没有骑缝章或者页码编号的,这对双方当事人没有太大的影响。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的质决定其应适用的时效期间,因拖欠或克扣工资引起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实质上是受害人请求实现其工资债权的民事案件。因此,提起民事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理所当然地应该适用民法中关于时效期间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108条对预期拒绝履行做了规定,而第68条关于不安抗辩权的规定,则兼含有以上两种类型的具体表现行为。在《最高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则更有针对的反映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期违约的诸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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